1、天平放妥后不宜经常搬动。必须搬动时,应将天平盘、吊耳、天平梁等零件卸下,其它零件不能随意拆下。
2、开启和关闭天平时用力要均匀,绝不可用力过猛;关闭天平,应在指针摆至标牌的中间位置时进行(指无阻尼器的天平);
3、一般情况下,不应开启天平的前门。取放砝码和被称的物体时,可以通过左、右侧门进行,关门时要轻缓;
4、称样时,夹取秤盘上的物体最好采用长镊子,避免因手伸入外框,造成天平不均匀受热而引起变动;
5、称样时,向秤盘内加砝码,必须从大约等于被衡量物体重量的砝码开始,然后依次加减砝码,直到天平平衡为止。在天平达到平衡状态之前,不应将开关全部打开,只能谨慎地部分开启,以判断在秤盘中是否需要增减砝码。在向秤盘内加减称样后,再开天平时,也不应将天平全部打开,只能部分开启,以判断应增添还是减少称样;
6、天平处在开启状态时,不可在秤盘上取放物品或砝码,不能转动机械加码指数盘,不能打开天平的门。
7、如发现天平失灵、损坏或有可疑时,应即停止使用,不得任意拆弄零件或装配零件。
来源:电子天平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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